泉州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冶金等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14 16:43:41 来源:泉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点击:3593 【字体: 大 中 小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信息类别: | 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 | 泉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6/12/13 |
备注/文号: | 泉安办〔2016〕83号 |
内容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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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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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和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安办,市人民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泉州市冶金等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此件主动公开)
泉州市冶金等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6〕68号)和《关于印发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6〕31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省工贸行业遏制重特大事故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安委办〔2016〕45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泉州市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安委〔2016〕33号),建立健全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电力、军工等行业(以下简称“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创新安全管理模式,在全市冶金等行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全面排查、辨识、评估安全生产风险,落实风险管控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重大安全生产风险,实施企业风险点标准化管控,利用“泉州市智慧安监”信息系统平台,对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运行情况实施动态、精准监管,持续提升冶金等行业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切实解决“想不到”、“管不到”、“治不到”的问题,从根本上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主要目标
突出以有效遏制各类事故为目标,按照“关口前移、风险导向、源头治理、精准监管、科学预防、持续改进”的要求,坚持以“政府引导、标准先行、分级实施、整体推进”为原则,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及其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监管主体作用,全面落实冶金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力争至2018年底,全市冶金等行业企业全部建成较为完善、有效运行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全面融入“泉州市智慧安监”信息系统平台管理,逐步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市、县、乡”无缝对接、标准化和信息化共同支撑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的机制、措施更加精准有效,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高,事故防范和安全管理能力明显提升。
三、工作任务
我市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主要有以下三大任务:
(一)建立完善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规范。市直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单位根据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特点,结合我市实际,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明确安全生产风险类别、评估分级的方法和依据,确定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标准,制定我市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
(二)全面开展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分析、评估。冶金等行业企业按照相应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全面开展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分析和评估,将安全生产风险等级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红色为安全生产风险最高级,依次降低),并依据安全生产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数据库,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生产风险空间分布图;各级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单位根据本辖区冶金等行业风险分布情况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确定本辖区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等级,汇总建立本辖区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风险数据库,绘制本辖区“红、橙、黄、蓝”四色安全生产风险空间分布图。
(三)建立健全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按照“分区域、分级别、网格化”原则,实施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明确落实每一处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的安全管理与监管责任,强化风险管控技术、制度、管理措施,把可能导致的后果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之内。健全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警示和重大安全生产风险预警机制,定期对红色、橙色安全生产风险进行分析、评估、预警。落实冶金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岗位责任,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岗位安全生产风险确认和安全操作“明白卡”制度。
四、实施步骤
我市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制定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2017年3月前)
市直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单位组织专门力量,深入冶金等行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管理专项调研,系统总结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的经验做法,根据存在的主要风险可能导致的后果并结合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特点,制定出冶金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指导性的工作流程、实施指南、配套管理制度和运行案例等文件,在此基础上整理形成可借鉴、可推广、可套用的《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编制完成后,组织有关技术(业务)人员及专家进行综合论证、评估,进一步修订完善,确保实施细则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适用性。相关实施细则修订完善符合要求后,上传至“泉州市智慧安监”信息系统平台。
(二)第二阶段:开展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专题培训(2017年5月前)
按照分类指导、分级组织的原则,面向各级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冶金等行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面的专题培训。编制培训计划,保障培训经费,采取现场观摩学习、集中培训、上门授课、咨询答疑等多种形式,开展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工作流程、实施指南、配套管理制度和运行案例等内容的培训,同步进行信息平台操作方法、业务流程、应用系统操作的培训。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市直有关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市属冶金等行业重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试点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及各县(市、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单位工作骨干进行培训,各县(市、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面向本级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监管人员、辖区内冶金等行业企业开展培训教育,使企业知道“做什么、怎么做”,使监管部门知道“管什么、怎么管”。
(三)第三阶段:全面开展冶金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与评估(2017年10月前)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单位组织冶金等行业企业收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事故案例等资料,制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与评估工作方案,分车间、分部门落实责任人员,明确辨识评估对象和范围,确定方法程序和时限要求,组织本企业的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技术人员或者聘请有关专家成立辨识与评估小组(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安全生产风险辨识与评估。
1.排查风险点。各县(市、区)政府、市直有关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单位广泛发动各类企业,全方位、全过程排查本单位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点,包括生产系统、设备设施、输送管线、操作行为、职业健康、环境条件、矿山采空区、施工场所、液化气充装站、城市垃圾堆场、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
2.确定风险等级。冶金等行业企业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进行分级,先确定风险类别(火灾、爆炸、中毒、坍塌、触电等危险因素和高温、粉尘、有毒物质等有害因素),然后按照危险程度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将安全生产风险等级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并依据安全生产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数据库,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生产风险空间分布图。
3.明确管控措施。冶金等行业企业针对风险类别和等级,将风险点逐一明确管控层级(公司、车间或部门、岗位或班组),落实具体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具体的管控措施(包括制度管理措施、工程技术措施、在线监测措施、视频监控措施、自动化控制措施、应急管理措施等),形成“一企一册”企业评估报告,并连同安全生产风险点名册(详见附件1),于2017年9月底前通过“泉州市智慧安监”信息系统平台上报当地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
4.风险公告警示。公布本企业的主要风险点、风险类别、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让每名员工都了解风险点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对策。对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岗位设置告知卡(详见附件2),标明本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对可能导致事故的工作场所或工作岗位,根据规范要求设置安全联锁或报警装置,配置现场应急设施(设备)及撤离通道等。同时,将风险点的有关信息及应急处置措施告知相邻企业单位。
5.加强应急管理。冶金等行业企业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编制应急预案,并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有关应急预案相衔接。冶金等行业企业要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邻近专职救援队签订救援协议。重点岗位要制定应急处置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经常性开展从业人员岗位应急知识教育和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培训,并定期组织考核。
6.防控职业危害。冶金等行业企业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明示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作业现场要配备职业危害防护装备,定期检查更新。要依法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防护用品用具,并监督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要加强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定期组织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切实保障职工安全健康权益。
(四)第四阶段:逐级开展区域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风险评估(2018年10月前)
各级政府及其有关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单位分别收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事故案例等资料,制定区域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工作方案,分区域落实责任人员,明确辨识评估对象和范围,确定方法程序和时限要求,组织有关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技术人员或者聘请有关专家成立评估小组(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冶金等行业区域安全生产风险评估。
1.开展县域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风险评估(2017年12月前):各县(市、区)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组织冶金等行业评估小组,对本辖区冶金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结果,逐家进行审核确认,并对本辖区冶金等行业所有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进行综合分析、评估,汇总建立县域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风险数据库,绘制本辖区冶金等行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生产风险空间分布图,形成“一县一行业一册”的县域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报告,及时上报市直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后,将县域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报告上报当地县级政府安委会和市直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
2.开展市级区域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风险评估(2018年5月前):市直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组织冶金等行业评估小组,对各县(市、区)县域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报告进行综合分析、评估,汇总建立全市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风险数据库,绘制全市冶金等行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生产风险空间分布图,形成全市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报告,及时上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根据评审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后,将全市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报告上报市政府安委会备案。
(五)第五阶段:建立完善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2018年12月前)
各级政府及其有关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单位、冶金等行业企业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系统总结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分析、评估和分级管控经验做法,尽快建立健全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预防机制。
1.建立健全冶金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冶金等行业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针对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特点,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责任制、动态评估制度、公告制度、岗位安全生产风险确认和安全操作“明白卡”制度等,对安全生产风险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和部门、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通过隔离危险源、采取技术手段、实施个体防护、设置监控设施等措施,切实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生产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尤其要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的生产经营系统、生产区域、岗位的重点管控,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变化后的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2.建立健全区域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各级政府及其有关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区域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及其分级分类管控工作制度,对不同等级的安全生产风险,要采取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实行差异化管理;对高风险等级区域,要实施重点监控,加强监督检查;制定重大政策、实施重大工程、举办重大活动时,要开展专项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3.建立健全政府安全生产风险监管机制。各级政府及其有关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健全冶金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分类监管制度,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原则,针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确定不同的执法检查频次、重点内容等,实行差异化、精准化动态监管。对冶金等行业企业报告的重大安全生产风险和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要通过建立健全实行“网格化”管理机制,明确属地基层政府及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和综合协调,支持、推动企业加快实施管控整治措施,对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不到位的,要严格依法查处。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单位、各冶金等行业企业要切实将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强工作力量,保障工作经费,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成立“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安监局,负责全市冶金等行业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督查检查(详见附件3)。各县(市、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于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级各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单位、各冶金等行业企业要安排专门工作人员,组成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各级各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单位、各冶金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具体工作,细化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强化部门和属地责任,注重发挥工作协调、业务指导作用,发动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动员职工依法参与和监督冶金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落实职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推进群防群治,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体系建设各项工作。
(三)强化示范带动。各级各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辖区冶金等行业企业产品、生产工艺、设备设施和风险点分布等情况,分门类选择一批具有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基础、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较高、在同类型企业中具有先进性和代表性、短时间内通过整改可以提升的企业,作为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试点,加大工作力度,积极探索总结有效做法,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强化示范带动,实施整体推进。
(四)强化技术支撑。各级各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单位要加大政策引导力度,综合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手段支持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以高风险区域、关键生产经营环节为重点,鼓励推动企业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带动企业强化工程技术措施,推动冶金等行业高危企业逐步实现“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有效降低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风险。要建立专家咨询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专家组的作用,邀请高层次、高水平专家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吸收基层监管部门、企业单位实践经验丰富的人员,参与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方案制定、标准研究、评估论证,加强技术指导,确保相关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
(五)强化宣传发动。各级政府及其有关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目的和工作内容,通过召开会议、专题讲座、观摩学习等多种形式,向冶金等行业企业宣讲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体系建设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性和防范事故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利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手段,开展风险意识和风险防控宣传教育,加强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的宣传教育,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强化督促检查。各级各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对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的督促检查,建立情况交流、考核通报和跟踪督办制度,将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在安全生产季度会议、领导干部包片挂点工作中,将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情况作为重点内容进行督促检查,精准发力,推动落实。
各县(市、区)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要根据工作时间进度安排,每季度将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市直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汇总并抄送当地县级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市直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汇总后及时报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各县(市、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认真做好本辖区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防控体系建设年度工作总结,于下一个年度1月15日前报送市政府安委办公室会汇总上报市政府。
联系人:李志福,联系电话/传真:28385800,邮箱:qzaj5800@126.com)。
附件:1.泉州市冶金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点名册;
2.泉州市冶金等行业企业危险因素告知卡;
3.泉州市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4.泉州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职责分工表。
附件1
泉州市冶金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点名册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泉州市冶金等行业企业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全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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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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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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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 管理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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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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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或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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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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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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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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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 活动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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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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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原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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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总值(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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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销售收入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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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地面积 (m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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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人数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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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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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___ 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 ______填表日期:___ __________
泉州市冶金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点登记表
风险点编号: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风 险 点 基 本 情 况 风 险 点 基 本 情 况 |
风险点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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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点 详细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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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发事故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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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亡/财产 损失预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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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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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控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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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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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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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管控 措施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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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隐患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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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处置 主要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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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地监管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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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安全生产 监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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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安全生产 监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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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泉州市冶金等行业企业危险因素告知卡
危险 因素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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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环节 /部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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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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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防范 措 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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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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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处置 措 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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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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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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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泉州市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领导小组
为加强全市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决定成立泉州市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李 昀 市国资委企改科科长
陈建树 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综合管理科副科长
杨伟忠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安科科长
陈海清 市气象局法规科长
李清良 泉州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陈秉哲 市消防支队监督处指导科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挂靠在市安监局,主任由李志福兼任,成员由黄俊栋(市国资委)、王良海(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辜庆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陈承滨(市气象局)、胡志学(泉州供电公司)、陈靖彬(消防支队)、张宝城(泉州市安监局)、张济显(泉州市安监局)担任。
附件4
泉州市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冶金等行业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职责分工表
序号 |
责任部门(单位) |
分工内容 |
1 |
市安监局 |
负责组织制定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电力等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及其分级管控标准,组织开展上述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 |
2 |
市国资委 |
根据冶金等行业安监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及其分级管控标准,组织所属冶金等行业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 |
3 |
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 |
根据冶金等行业安监部门制定的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及其分级管控标准,组织所辖冶金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 |
4 |
泉州 供电公司 |
负责制定电网企业等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及其分级管控标准,组织开展上述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 |
5 |
市消防支队 |
负责指导冶金等行业开展消防专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 |
6 |
市质量 技术监督局 |
负责指导冶金等行业使用特种设备专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 |
7 |
市气象局 |
负责指导冶金等行业防雷设施专项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 |
8 |
县级冶金等 行业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
负责具体实施本辖区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 |
备注:1、上述部门、单位没有完全明确分类分级监管职责或者职责存在交叉的,要按照《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规定>的通知》中具体职责分工,抓好冶金等行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 2、市、县两级有关冶金等行业安监部门与上级有关部门的职责不对应的,由同级政府根据本地区“三定”职责和实际作出分工; 3、因机构改革有关冶金等行业安监部门的职责分工发生变化的,改革后组成的部门应按照“三定”职责承担对应的分类分级监管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