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评价甲级机构跨省服务项目备案
发布日期:2018/9/30 16:31:01 来源:市安监局审批科 点击:4521 【字体: 大 中 小 】
1.事项名称:安全评价甲级机构跨省服务项目备案
2.事项类别:公共服务
3.设定依据:a) 《福建省市场中介组织管理办法》(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16号); b) 《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2号);c) 《福建省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闽安监技术〔2015〕30号);d) 《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省级行政权力、公共服务事项和原有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闽审改办〔2015〕181号)。
4.受理机构:泉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5.审批机构:泉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6.申请条件:符合《福建省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备案管理办法》(闽安监技术[2015]30号)第六条规定的机构。
7.申请材料:
申请人把下列申请资料(一式一份,需提供原件核对)送交市行政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
1、《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项目备案登记表》
2、机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彩色影印件;
3、机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彩色影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书以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8.办理流程: 受理(即办)审查(即办)决定(含办结)(即办)。
9.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即办
10.办理形式:
11.审查标准:
12.年检要求:无
13.结果名称:《项目备案证明》
14.收费标准:无
15.收费依据:无
16.网上支付:
17.物流快递:
18.通办范围:
19、预约办理:
20.投诉电话:22132213
21.咨询电话:22132256
22.办公时间和地址: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延时服务和预约服务时间除外。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市政府旁)。
23.乘车路线:市民可乘坐1、8、14、30、34、39、44、60、K1、K7、K8、K301、K508、X3等14条公交线路前往新行政服务中心。
24.注意事项:无.